为加强野外实习成果展室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,使野外实习成果能更好的为教学、科研、科普服务。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1.室内动植物标本要逐一登记、造册、存档,做到账物相符。
2.标本摆放合理、有序,便于检查、观看和保护。
3.标本要定期检查,适时采取保护措施,防止虫咬、腐烂,做到完好无损。
4.野外实习成果展室内要保持干燥、清洁、通风。
5.加强安全工作,防止偷盗、火灾及水、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报告,及时处理。
6.积极配合教师做好科研和教学工作。
7.野外实习成果展室可接待校内外科研人员及师生的参观。参观者应该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申请,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参观。参观者不可触摸标本,不可将食物、水及饮料带入标本室内,不可嬉闹喧哗。损坏标本应照价赔偿。
农学院